TVB《中年好聲音》參賽者林俊一早前9項非禮及兩項普通襲擊罪成,后來被定罪后獲準保釋,昨日法院判刑,林俊一被判入獄43個月。

現年38歲的林俊一是歌唱導師,他在上課期間多次以按摩及改善唱功為由,性侵多名學唱歌的男學生以及拍攝他們的私處,當中涉及未成年男童。

林俊一經審訊后裁定9項非禮及兩項普通襲擊罪成,被告林俊一于2019年2023年間,分別于長沙灣順利商業大廈、葵涌豪華工業大廈及長沙灣昌發大廈,兩度猥褻侵犯男童X及多次非禮或襲擊另外9名男子。

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鐘偉強作出判決時指出,被告至今仍認為自己無罪,還堅稱是有人說謊。法官對此提出質疑,既然被告覺得自己沒有錯,那難道是說 “他以后作案要小心點?會改進作案手法?”

辯方則強調被告因媒體報道而身敗名裂,之后難以重返本身的工作崗位,故重犯機會低,望法庭判處較短的刑期,令被告可即時獲釋。
法官指被告利用歌唱導師的身份,以提升歌唱技巧為由侵犯,滿足個人欲念。被告的行為對事主影響特別深,及本案涉未成年男童,故此須判其入獄43個月,以示阻嚇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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